學校電話:03-3270501
帳號 密碼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跑馬燈

  • 本校應屆國中畢業生成績優異之校友:董昕薇5A8+就讀師大附中、蔡宜庭5A7+就讀武陵高中、蕭子寧5A7+就讀中山女中、蔡育諺5A7+就讀揚子高中、陳彥呈5A6+就讀延平中學、周思語5A3+就讀海山高中、陳杏沂5A2+就讀海山高中、陳遴爚4A就讀桃園高中、陳慶華4A就讀中正高中、張萌4A就讀桃園高中,張鄭多喜就讀桃園高中。
重要消息 徐鳳珠 - 輔導室 | 2024-09-11 | 點閱數: 174
主旨: 轉知教育部函知有關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代理專任輔導教師資格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4574號函辦理。
二、 依據教育部101年11月14日臺訓(三)字第1010211518號函釋,國中代理專任輔導教師之聘任,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辦理,惟代理專任輔導教師其專業知能仍應符合教育部101年4月12日臺訓(三)字第 1010046968C號令核釋之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即第3次甄選後招聘之代理專任輔導教師得不具教師證,但應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又其「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應依教育部97年7月29日台訓(三)字第0970130623號函及101年6月18日臺訓(三)字第1010112052號書函辦理。
三、 承上,為充足輔導教師量能,滿足學生輔導工作之需,國民中小學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代理專任輔導教師,於第3次甄選,倘無人報名或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情況下,自第4次甄選起,得開放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執照者報名。
四、 檢送本案教育部原函1份。
:::

大湖FB

[ more... ]
[ more... ]
[ more... ]
[ more... ]
[ more... ]

自訂頁面樹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