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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28(五)返校日、8/29(六)迎新活動、8/31(一)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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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 - 衛生組 | 2025-09-26 | 點閱數: 164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2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097322號函辦理。
二、 國健署已委託製作「菸害防制素養-教師版教學手冊」、「國中生電子煙防制教學包」及「國小高年級學生菸害防制教學包」,請協助向學生強化宣導禁止使用電子煙等違法產品,培養正確菸(煙)害防制識能。
三、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及使用。
四、 請貴校運用即時通訊軟體(如:班群網站、LINE、IG、臉書等社群平台)轉發或公告素材連結,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我國法令規定與電子煙危害,共同守護下一代健康。
五、 檢附電子煙防制宣導素材清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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