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9月23日桃環綜字第1140084595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貴校加強學生們對於珍惜資源、愛護環境以及環境永續的觀念,該局透過「桃園市環境教育志工服務隊宣講師」至本市各國中、小學進行環境教育校園巡迴演講,以提升學生們對於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 |
三、 | 申請方式請至「桃園市環境教育推廣媒合平台」後進入「學校宣講課程專區」(https://tydep-eev.com.tw)。 |
(一) | 目前剩餘34場次,現階段每所學校不受限10場次,申請完為止。 |
(二) | 申請及課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
四、 | 本案聯絡人: |
(一) | 環境保護局規劃科承辦人張秭榆小姐,電話:03-3386021分機1134; |
(二) | 本案承辦單位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蕭薏文先生,電話:03-3319635分機22。 |
五、 | 檢附桃園市環境教育志工服務隊宣講師校園宣講申請原則及操作手冊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