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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課申請書請於附件檔案下載。並於114.05.26前紙本送件並EMAIL電子檔至 erving86@gmail.com ,且以電話03-3270501#313確認,方得完成申請程序。
- 授課老師:本校規劃多元課程,遴聘專長師資開班。師資資格及遴聘如下:
- 校內聘師資至多申請兩個育樂營(學校特色發展不在此限),外聘師資限申請一個育樂營。
- 優先遴聘本校校內具有專長之教師,內聘師資開班學生人數達17人(含)以上,得設一名助教。
- 外聘師資,由學校就具有相關專長及下列資格之一者,依序聘任:
- 具有該項專長之合格教師。
- 大學以上相關系、所畢業或在學學生。
- 直轄市、縣(市)級以上公開鑑定或競賽前三名,或參加中央、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展示。
- 未具備前三款資格,而有特殊專長。
- 外聘之體育性(運動性)社團指導教師未具合格教師資格者,由學校就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依序聘任:
- 持有全國性體育團體核發之有效教練證。
- 具體育(運動)相關科系學經歷或相關能力檢定、競賽證明。
學校外聘社團活動指導教師前,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相關規定查閱。
- 符合以上資格之師資,且在本校開課期間教師表現良好、學生學習成效佳,配合「開課申請書之玖、遵守事項」,填寫開課申請書(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核通過後,本校遴聘該師開課。
- 開課老師請假:因個人因素請假,需自行請代課老師代理課務(特殊狀況者,由學校安排代課老師),請假次數以3次為限。代課老師亦需符合上述師資資格,代課老師資格證明文件需提交本校備查。
- 恕不接受臨時更換授課教師,無故臨時更換授課教師者,若經勸導而不改善者,本校將不接受其往後所提之育樂營及課後社團之申請。故需更換上課老師者,需在開課前一週通知本校。
- 符合以上資格之師資,且教師在本校開課期間表現良好、學生學習成效佳,配合本校規劃與管理並能執行第玖項遵守事項者,填寫開課申請表(附件1-1)、教學進度表(附件1-2)並檢付相關證明文件(附件1-3)及「良民證正本-申請日期為2025年五、六月」、「進用人員查詢作業同意及切結書(如附件1-4)」。經課後社團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本校遴聘該師開課。
- 遵守事項:
- 配合本校規劃之育樂營課程各項需求開課。
- 依國教署 文規定,社團及育樂營使用之教材,全面不可使用簡體字。
- 放學前:請復原場地,維持清潔,檢查場地避免學生遺落學用品在上課教室。
- 放學:開課老師親自帶隊至中央穿堂前放學,並由學校行政人員協助放學。
- 配合本校學生課後社團成果展演。
- 若有涉性平、違法管教、體罰事件……等相關教育法令及本人涉法律事件,無條件終止社團課務,以後不得申請本校開課。
- 備齊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審核通過後開課,願遵從「桃園市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及「本校課後社團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
- 若學生上課秩序混亂,學生學習成效不佳,家長申訴,屢次未改進,無法配合本校社團相關開課及管理事宜,未經學校同意做招生及公告,將酌情列入觀察期,下一期課程,不再邀請開班。
- 教師在本校開課期表現良好,學生學習成效佳,配合本申請書「玖、遵守事項」,本校列為優先邀請開課師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