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及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115年8月31日岡國情支字第1150007162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115學年度辦理必修課程2場次,選修課程7場次,計9場研習(詳如附件),資訊如下: |
| (一) | 必修課程: |
| 1、 | 115學年度評估人員鑑定工作研習(國中場):訂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4時10分,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 |
| 2、 | 115學年度評估人員鑑定工作實務研討(國中場):訂於116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4時10分,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 |
| (二) | 選修課程: |
| 1、 | 學習障礙、情緒行為障礙與心智障礙之認識與綜合研判:暫訂於116年7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龍岡國中辦理。 |
| 2、 | 語言障礙與學習障礙區辨、數學學障障礙之認識與綜合研判:暫訂於116年7月6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龍岡國中辦理。 |
| 3、 | 口語困難與閱讀困難學習障礙之認識與綜合研判:暫訂於116年7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龍岡國中辦理。 |
| 4、 | 書寫障礙與知動型學習障礙之認識與綜合研判:暫訂於116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龍岡國中辦理。 |
| 5、 | 自閉症之認識與綜合研判:暫訂於116年7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龍岡國中辦理。 |
| 6、 | 國中個案評估實例研判與討論:暫訂於116年1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龍岡國中辦理。 |
| 7、 | 認識特殊教育評量工具「中文閱讀障礙診斷流程與測驗」之編製過程、施測方式及結果解釋:暫訂於116年7月1日(星期四)至116年7月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龍岡國中辦理。 |
| 三、 | 前揭必修課程研習,請各評估人員務必參加,選修課程部分建議全程參加。 |
| 四、 | 請參加教師依各計畫規定時間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參加;全程參加各場次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
| 五、 | 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 記,另依據本局110年2月22日府教中字第1100040545號函 示,倘研習適逢例假日,同意參加人員得自該研習當日起2 年內自行選擇補休(部定課程、必選課程得課務排代;選 修課程課務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