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使投入燈會之志工及派駐各展區工作人員,充分理解角色定位及任務,爰辦理旨揭課程,總計15場次,每場次3小時,將自114年1月6日起至17日止陸續舉辦。
二、另志工報名作業如下,請社會局協助宣導:登入本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網址:https://vsty.tycg.gov.tw/)/「訊息公告」/「教育訓練」項下,選擇班別完成報名。
三、完成訓練者,本府所屬同仁可取得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並請核予公假登記參訓;志工可取得「特殊訓練」時數3小時。
四、檢附旨揭培訓課程各場次報名資訊一覽表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