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5月16日桃教資字第114003845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請各校於114年8月15日前免備文,寄宣講活動計畫暨經費概算表至本校教務處申請,預計補助全市各國小共13校,依符合計畫內容及送件順序額滿截止。 |
| 三、 | 為增進家長參與及數位學習宣講導活動之普及率,歡迎各學校踴躍申請。 |
| 四、 | 以學校所辦理相關「親職數位學習講座」為主,亦可配合各校親職教育日,請各校依情況規劃,宣講講師可從教育部因材網講師(https://adl.edu.tw/lecturer.php)或本市數位學習講師(https://asset.tyc.edu.tw/)聯繫,如校內有相關專業教師亦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