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資(三)字第1152701317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教師引導學生運用數位學習平台延伸學習時間,並落實載具攜回(THSD)自主學習模式,本局辦理旨揭計畫,提供經費補助與行政支持。 |
| 三、 | 本案現階段為參與意願調查,補助重點及相關事項初步說明如下: |
| (一) | 經費補助:獲核定學校每校預計補助新臺幣4萬元(全數經常門),可用於載具維修、教學耗材及執行本計畫所需之代理代課費。 |
| (二) | 計畫期程:115年6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三) | 實施規範: |
| 1、 | 參與班級以「班級」為單位申請,原則以每校至少2班參與為規劃方向。 |
| 2、 | 參與教師建議已完成B1、B2研習,並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B5-1、B5-2增能研習。 |
| (四) | 推動評估:本計畫涉及行政推動、親師溝通、載具管理及課程實施等事項(含成立數位學習推動小組、規劃學生載具攜回使用機制、辦理親師說明會及成果發表等),請貴校審慎評估參與可行性。 |
| (五) | 辦理方式: |
| 1、 | 本次填報僅供本局進行意願調查及初步篩選。 |
| 2、 | 經本局篩選符合條件之學校,後續將另案函發詳細實施計畫及經費申請作業流程。 |
| 四、 | 填報資訊如下: |
| (一) | 填報期限:1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 |
| (二) | 填報編號:1657號(https://doc.tyc.edu.tw/modules/survey/index.php?op=sign_form&ofsn=1657)。 |
| (三) | 未填報或未申請本計畫之學校,本局將視整體推動情形,並參酌相關數據及學校需求,適時提供入校輔導或資源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