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6 月 30 日桃教小字第1150060352號函辦理。
二、請介聘至本校之新進合格教師先行於 7 月 6 日上午 9 時 50 前至人事室簽名報到,以及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並於上午10 時 00 分接受教評會審查確認。
三、另請介聘合格教師攜帶以下證件及資料:
※新進教師參加本校教評會需檢附資料如下:
報到應攜文件--正本/影本(正本僅供查驗)
1.合格教師分發報到通知單
2.身分證正反面
3.全戶戶口名簿正反面或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需繳正本)
4.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5.原住民身分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男性繳交)
7.各階段/類別教師證書
8.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暑假期間將取得較高學歷者併請告知)
9.歷年代理聘書(無則免附)
10.歷年離職(服務)證明書-含公務人員、公私立學校專任或代理教師期間,私立學校證明書需為「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教師,離職時未領取離職給與」。
11.歷年敘薪通知書
12.曾任專任教師或公務人員之歷年考績(核)通知書(無則免附)
13.各項語文(外語、本土語)檢定合格證書或認證(無則免附)
1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請加註姓名、e-mail、出生年月日、連絡電話、住址以辦理薪資轉帳發放作業)及舊機關上月薪資明細表(無則免附)、郵局優存存款簿封頁(無則免附)。
15.最近二吋正面照片電子檔
16.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正本1份(不限檢查項目及醫療院所,惟必須有胸部x光項目)
17. 填寫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