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執行強迫入學條例作業要點
辦理。
二、為加強宣導強迫入學法令,請貴校自行列印張貼海報,利
用朝會、班會時間深化宣導;並透過學校網站、社群媒
體、電子看板及家長通知單等多元管道,使家長與學生了
解強迫入學相關規定。
三、旨揭跑馬燈文字稿如下:
龜山區強迫入學委員會關心您,6歲至15歲之國民應受國
民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有督促子女或受監護人入學之義
務。讓我們用愛一同陪伴孩子成長。
龜山區強迫入學委員會關心您,國中國小為義務教育,
未遵行就學,將可開罰每次300元。讓我們用愛一同陪伴孩子成長。